近日,工信部發布《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》,明確規定除基本功能軟件外,手機生產企業不得預置未經用戶同意自行下載安裝的應用程序。這一政策的出臺,標志著長期以來困擾用戶的手機預裝軟件問題將得到根本性解決。
長期以來,手機預裝軟件問題一直備受詬病。許多手機廠商與軟件開發商合作,在手機出廠時預裝大量應用軟件,其中不乏存在惡意扣費、竊取隱私、無法卸載等問題的“流氓軟件”。這些軟件不僅占用手機存儲空間和系統資源,導致手機運行緩慢,更嚴重的是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,給用戶帶來經濟損失和隱私泄露風險。
新規的亮點在于明確了“可卸載”原則。工信部要求,除保證手機基本功能運行的軟件外,其他預置應用軟件均應實現可卸載,并且不得擅自收集用戶個人信息,不得擅自開啟收費服務。這一規定從根本上解決了用戶“被強制”使用某些軟件的困境。
對于手機廠商而言,這一政策將促使其回歸產品本質,通過提升硬件質量和系統體驗來贏得市場,而非依賴預裝軟件獲利。同時,這也將推動應用軟件開發商更加注重產品質量和用戶體驗,通過合法合規的方式獲取用戶。
業內人士普遍認為,這一政策的實施將帶來三方面積極影響:一是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,提升用戶使用體驗;二是規范行業秩序,營造公平競爭環境;三是推動手機產業健康發展,促進技術創新。
隨著政策落地,用戶將能夠真正實現“我的手機我做主”,手機預裝軟件亂象有望得到徹底整治,流氓軟件的末日確實已經來臨。這不僅是行業監管的重要里程碑,更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一次重大進步。